2023-12-20 20:36:40 | 秀蕾网
2022年保山中 医药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保山中医药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 云南 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贯彻依法依规招生的 工作 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014(教育部编码)
3.学校校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4.学校网址:www.bsctcm.cn
5.联系电话:0875-2167758、2162986
6.学校性质:公办
7.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8.办学层次:专科
9.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0.学历证 书 种类: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 证书
第三条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坚决执行教育部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落实招生录取工作“阳光工程”。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措施,并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的招生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七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教育部的招生纪律,和各招生省(市、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规定及要求。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进展情况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规模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申请下达。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审核后的计划编制情况,通过《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等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22年拟招生专业
普通专科拟招生专业: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护理、中药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骨伤、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预防医学、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生殖健康管理20个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录取规则:考生达到 录取分数线 后,根据考生报考专业 志愿 (“志愿优先”原则),按 高考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志愿专业顺序录取。分数和志愿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排序,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报志愿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云南省招考院、云南省招考频道等正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助产专业限女性,其余招生专业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无差别对待。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学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考生慎报)。
6.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考生慎报)。
考生须知: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鉴于医学类各专业的 学习 、 就业 的特殊性,本着从考生实际利益出发,负责的态度,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护理专业建议身高为男生≥165cm、女生≥155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建议身高≥150cm。 新生 入校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 及奖学、助学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和保山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三年制普通专科学费:5000.00元/生·年;五年制高职专科学费:前三年收费由合作办学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后两年4000.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学校建立“廉、奖、助、贷、勤、减、免、补、通、育”为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第七章 新生入学复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招生咨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办学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职教园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875-2162986、0875-2167758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邮编:678000
2.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电话:0875-2125131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所列条款如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22年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了确保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 福建 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232
学校地址: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邮编3622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位于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中国品牌之都——泉州晋江市,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改革开放40周年高校创新发展案例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与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1+X 证书 制度试点院校等。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空中乘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中小企业 创业 与经营、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广告 艺术 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计算机 应用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西式烹饪工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体育 运营与管理等专业。面向普通高中生类和特殊群体类、面向中职生类招生类别、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校成立高职分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制订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高职分类考试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
2.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高职分类考试的日常工作。
3.录取规则:
(1)我校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生类、中职学校类、特殊群体类考生招生,均实行专业 志愿 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2)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录取。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4)2022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5)学校按照闽教学〔2022〕2号文件的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五、 收费标准 和退费办法
1.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食品质量与安全、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为11600元/年。
2.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西式烹饪工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为10600元/年。
3.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颁发学历证 书 的学校名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 毕业 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 学费 、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 高考 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时光流逝,岁月匆匆,高考就要来临了,高考结束后要填报专科院校的考生来了解一下天津职业大学吧!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职业大学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职业大学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11032(国标)
五、学校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海河园校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1号
招生专业就读校区:社区管理与服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文秘、人力资源管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商务英语、旅游管理、空中乘务、烹饪工艺与营养、西式烹饪工艺专业在海河园校区就读,其它专业在主校区就读。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职业大学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化工分校,是全国最早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之一,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双高计划”高水平院校A档建设单位,是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目前为“一校两区”办学格局,分主校区和海河园校区,下设有11个学院和3个教学部,现有在校生1.7万余人。校园规划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职业氛围突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区、市)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收费标准。学费: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均为6人/间,1000元/生•年。详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执行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艺术(美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计算机类按照大类招生,包含云计算技术应用、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专业;化工技术类按照大类招生,包含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工装备技术三个专业。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在非高考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浙江、海南、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各省份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省份无具体同分投档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对于天津、上海、北京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省级招生录取文件有同分录取规则要求,则执行该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高考艺术(美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无明确投档录取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且需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方案及录取原则等,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七条 天津市“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录取的学生按照高职学校与中职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八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天津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天津职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天津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类进行培养,第二学年结合学生兴趣、专长等因素进行分专业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覆盖面达30%的奖学金和20%的助学金。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临时生活困难。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职业大学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大学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www.tjtc.edu.cn
电话: 022-59671666;022-59671777 秀蕾网
微信公众号:天津职业大学招就处
咨询QQ群:116039278;79859425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邮编:300410)
海河园校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1号(邮编:300350)
纪检监督电话:022-59198848
以上就是秀蕾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22年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21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2021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条件院校专业: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官方网址:官方地址:贵州遵义市官方电话:0851-28776222,0851-28776294电子邮箱:zsjy@zunyiyizhuan.com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学校,于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建。学校是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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